历史上的苦事

第五十二章 “黑户”的沉默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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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历史上的苦事
作者:
减重60斤
本章字数:
4880
更新时间:
2025-06-14

你不是“人”,只是个“影”。在唐宋那个看起来还算开明的古代,身份,是国家赋予你的最基本的“合法性”。而这个合法性的核心凭证,就是“户籍”。没有它,不管你长得再像人,说得再像人,活得再努力,在官方眼中你都不算是人。

“黑户”并不是现代户籍管理遗留问题的专属,在唐宋时期就己经存在。这些人被称为“无籍者”、“亡籍人”、“脱籍户”、“逃民”、“野人”、“贱役”等等,有些是主动逃离户籍,有些是被剥夺了籍贯身份。不管是哪一种,他们在社会结构中都处于最底层,甚至根本不被承认。

南宋理学家朱熹就曾在一封奏折中提到:“今民间多有逃籍之人,不能婚娶,不能以名入学,不能应举。”朱熹的话,道出了“黑户”最典型的几个痛点:不能结婚、不能读书、不能做官。换句话说,无法拥有“正常人”的人生。

在北宋仁宗年间,开封城南的一个水田村落,住着一个叫赵七的青年。他自小父母双亡,跟着逃亡的舅舅生活。因为舅舅是逃户,赵七也从来没有户籍。他长大后勤劳能干,在村里修堤种田都不落人后,可当他向隔壁李家姑娘提亲时,对方一句话把他打了回去:“你没籍,我们李家不和野人通婚。”

赵七不懂,为什么自己和村里其他年轻人一样种地、纳粮、受苦受累,却不能娶妻生子?后来他想报考童子试,一查户籍,官府首接回绝:“非籍民不得入籍试。”他才彻底明白,在这个社会,没有户籍,你连当个“人”的资格都没有。

在唐宋的大一统国家,国家最怕的就是“失控”。而失控的第一步,就是“失籍”。

脱籍者之所以被国家视为问题,是因为他们逃避了国家的赋役,也脱离了国家的监管。一个人不在户籍上,国家就无法知道他住哪、干啥、有多少财产、能征多少税、能征多少兵。

据《宋会要辑稿·户部》记载:北宋太宗时期,全国“亡籍人口”约占总人口的5%-8%。以北宋人口约一亿计,这大约是五百万人到八百万人。这批人不是小数,是一个巨大的“暗影阶层”。

这些脱籍人活在社会的边缘地带,不仅官方认定他们是“非法人”,普通百姓也歧视他们。他们不能和籍内人通婚,不能拥有土地,不能参加考试,甚至不能正常交易。

《宋史·食货志》提到,苏南地区有一大批逃户,为了活命,只能给富户做“贱役”,就是不被承认身份的长期佣工,吃住全包,但没任何法律保障。

更极端的,是落入盗贼之途。南宋绍兴年间,浙江有一股山匪被灭,押回衙门一查,八成以上都是“亡籍之人”。他们本来只想当小农户,但因为无籍,无田可种,只能铤而走险。

在繁华的北宋东京汴梁,城内纸醉金迷,文人墨客醉吟风月,而在城市外围,水田密布、沟渠纵横的地方,却挤满了一种特殊人群——“荒民”。

《东京梦华录》中写道:“郊外有荒民之类,不可统计。”这些人既非正式居民,也非奴婢,更非流民。他们是一种“中间状态”:脱籍而不迁,定居而不得籍。

他们大多是“逃税逃役”之后的亡籍者,或者是“私度籍”来汴梁谋生的小商贩、破产农民。没有官方身份,就不能进入城市正规市场,只能在街头摆摊、挑担、做杂工。

一个名叫王大牛的“荒民”,原本是滑州的佃户,因干旱欠租,被地主驱逐。他一家五口流落汴京南郊,搭了个草棚为家。王大牛每天给城里人担水,一天能挣三文钱,全家吃粥度日。他想迁籍,却被官府告知:“无推荐者,不得入册。”

他是个活生生的人,但在政府的账本里,是“不可统计”的一笔。

国家之所以如此在乎户籍,其背后是深层的统治逻辑:

有户籍,国家才能分配赋役。

有户籍,地方才能保甲联坐。

有户籍,才能确立法律责任。

没有户籍的人,就是一个“没有责任人”。你干坏事无法追责,干好事也没人记账。这种“失控个体”在国家眼中,危险至极。

《唐律疏议》对“逃亡失籍”者有专门条款,甚至地方官若知情不报,也要“连坐受杖”。

国家还用“保甲法”强化户籍制度。每十户编为一保,十保编为一甲,层层联保,逃一户,十户连坐。这样的制度下,“籍外人”不但是国家眼中的“漏洞”,也是普通百姓的潜在“连累”。

比如宋代有条案例:某村一贩盐者被抓,因其为“无籍之人”,盐官不知其源头,竟连卖盐给他的两家百姓一并惩处。结果这两户人痛骂村长,怪他“未报荒人者入村”。

在那个宗族社会,死后进祠堂、上家谱,是“人”存在的最后归宿。而无籍者,连这点“死后的体面”也被剥夺了。

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中记载:有个叫张旺的逃民,年老病死于路边,好心村民想为他安葬,请族中祠老主持,却被拒:“此人非籍之民,死不入册。”

最后,张旺被埋在村外乱葬岗,无碑无名。数年后,其孙从军有功,朝廷封官,却被质疑“其祖无名,族谱无录,不合”。

这是对无籍者的最终否定:你不仅生时无权,死后也不得承认。

并非所有的无籍者都是逃亡者。还有很多,是在时代动荡中“被黑户”的。

户籍制度的更新滞后。一次大旱、一次迁徙、一次官府换届,都可能让一家人“消失在户籍里”。

地主或豪强故意不报佃户,以逃赋役。这批“隐户”其实存在,但在账面上被“黑”了。

政策变动如“里甲制”变革,会造成原籍失效,迁移者短时间成为“非籍人”。

宋神宗推行“方田均税法”,强制丈量田亩。很多地主故意不报佃户,结果这些人从“合法佃农”变成了“黑户”,既无田可种,又无籍可依。

有时,哪怕你愿意“入籍”,也办不了手续。入籍需要“保人”作保,还得“验祖三代”,许多脱籍者根本无法提供。

我们最后不妨换个角度思考:到底是谁让这些人成为“黑户”?是他们自己,还是制度?

在今天的行政管理中,“精准识别”“全民数据”己成趋势。但在古代,政府手段有限,越精细的管理,就越依赖“死板的制度”。而制度之外的人,只能被抛弃。宋人刘挚就曾感慨:“法治虽密,然于籍外者无能。”

这个“无能”,其实揭示了统治者的盲区:他们看得见账册里的人民,看不见现实中的苦人。

——赵七们活过来了,王大牛们活过来了,张旺们也活过来了。但他们的名字,却从不曾出现在任何“文明”的记录里。

他们活在黑暗中,而黑暗,并不是天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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