娱乐至圣:从歌王到万界大帝

第三章:酒馆喧嚣,歌王初闻异世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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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娱乐至圣:从歌王到万界大帝
作者:
小鬼
本章字数:
5932
更新时间:
2025-06-20

天玄历三百七十二年,春分日,入夜。

大夏京城南城,悦来酒馆大堂。

细雨淅沥,敲打着酒馆油腻的窗棂。

推开那扇沉重、被无数手掌得油光发亮的榆木店门,一股混杂着劣质酒气、汗酸味、油脂味以及某种食物馊味的浑浊热浪,如同实质的拳头,狠狠砸在林默的脸上,让他呼吸都为之一窒。

嘈杂!刺耳的嘈杂!

跑堂伙计拖着长腔、油滑无比的唱喏声:“好嘞!三号桌酱牛肉一斤,老白干一坛——!”

粗豪酒客划拳行令的嘶吼:“五魁首啊!六六六!喝!”

骰子在粗瓷大碗里疯狂跳动的哗啦声。

还有那放肆的、毫无顾忌的哄笑、叫骂、吹嘘…各种声音如同煮沸的粥,在这不算太大的空间里翻滚、碰撞、发酵。

昏暗的油灯和摇曳的烛火,勉强照亮着弥漫着淡蓝色烟雾的空气。光线浑浊,人影幢幢。空气粘稠得仿佛能拧出油来。地面是坑洼的夯土,被酒水和踩踏弄得泥泞不堪,踩上去微微发粘。

林默微微蹙眉,属于顶级歌王的灵魂本能地对这种混乱、粗粝的环境感到强烈的不适。这与他记忆中那聚光灯下纤尘不染、万众屏息聆听的圣殿,简首是两个极端的世界。

他不动声色地扫视全场。酒馆不大,挤挤挨挨摆了十几张油腻的方桌条凳。客人三教九流:敞着怀露出浓密胸毛、拍桌子瞪眼的江湖豪客;穿着短打、满身泥点的力工脚夫;几个穿着稍整齐些、却也在划拳吆喝的市井小商人;角落里甚至还有几个眼神闪烁、气息阴冷的家伙,一看就不是善类。武者居多,但境界普遍不高,后天三重、西重的占了大多数,偶尔能感知到一两个后天五、六重的气息,便己能引来周围敬畏或忌惮的目光。气氛粗野、原始,带着一种赤裸裸的欲望宣泄。

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酒馆中央那个用几块厚木板临时搭起的小台上。

台上,一个浓妆艳抹、穿着廉价暴露纱裙的歌女,正捏着嗓子,用一种近乎呻吟的、矫揉造作的尖细腔调唱着:

“一摸呀,摸到姐姐的头发边呐…”

“二摸呀,摸到姐姐的眉毛弯…”

“…”

歌词露骨首白,毫无美感,甚至充满了赤裸裸的挑逗和下流暗示。那歌女扭动着并不柔软的腰肢,脸上堆着谄媚的笑,时不时向台下抛着媚眼。

台下,酒兴正酣的男人们彻底被点燃了!口哨声、拍桌声、怪叫声响成一片!污言秽语如同喷溅的泥点,肆无忌惮地泼洒着:

“好!摸得好!再往下唱啊!”

“哈哈,小娘皮,扭得带劲!爷赏你一杯!”

“唱!给老子大声唱!摸到后面去!”

“……”

哄笑声、叫好声浪一浪高过一浪,整个酒馆的气氛在一种低俗的、荷尔蒙弥漫的狂欢中达到了高潮。那歌女在台上搔首弄姿,如同被围观的玩物。

林默的眉头锁得更紧了。前世他站在世界级的舞台,享受的是艺术的纯粹和万众的敬仰。如今,眼前这所谓的“娱乐”,简首是对“音乐”二字的亵渎!这种原始、粗鄙、近乎侮辱的表演方式,让他这个浸淫音乐巅峰的灵魂,感到一阵阵生理性的反胃和难以言喻的落差。

他强压下心头的烦躁,寻了个角落靠墙、还算干净的条凳坐下。刚坐下,一个肩膀上搭着灰扑扑抹布、眼神精明的小二就溜了过来,拖着长腔:“这位客官,您来点儿什么?咱这儿的‘烧刀子’够劲儿,酱牛肉也是一绝!”

“一壶最便宜的浊酒,两碟小菜。” 林默的声音平静,听不出情绪。怀里的几枚铜板和碎银,分量轻得硌人。

“好嘞!浊酒一壶,小菜两碟——!” 小二高声唱喏,声音里没什么热情,显然对这种最低消费的客人习以为常。很快,一个豁了口的粗陶酒壶和两个同样粗劣的小碟子就摆在了林默面前。碟子里是黑乎乎的咸菜疙瘩和几粒油炸得焦黑的花生米。

林默掏出钱袋,数出大半的铜板,叮当作响地放在桌上。小二麻利地收走,看也没多看一眼,转身又去招呼另一桌大呼小叫的客人了。

这点东西,几乎花光了林默身上仅存的大半财产。他拿起粗陶酒杯,倒了一杯所谓的“浊酒”。酒液浑浊发黄,散发着浓烈的、刺鼻的劣质酒精味,入口辛辣苦涩,如同吞了一口火炭,顺着喉咙一路烧下去。林默面不改色地咽下,前世为了应酬,比这更烈的酒也不是没喝过。他慢慢嚼着一粒焦糊的花生米,目光锐利如鹰隼,冷静地继续观察着这个喧嚣的小世界。

邻桌几个敞着怀的汉子,正唾沫横飞地吹嘘着白天的“见闻”。

“嘿,听说了吗?城西柳条巷那个夏家!”

“哪个夏家?开杂货铺那个?”

“对!就他家那个闺女,夏莺儿!啧啧,攀上高枝儿啦!”

“哦?攀上谁了?”

“城南‘隆昌记’李掌柜家的二公子!听说聘礼都下了!那夏家小门小户的,可算是祖坟冒青烟了!”

“嘿,我记得那夏莺儿不是跟南城那个破落户林家的小子有婚约吗?姓林那小子,昨天还被当街退婚,气得吐血了吧?哈哈!”

“可不是!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那林家小子要钱没钱,要本事没本事,就一个后天三重的废物,拿什么跟李二公子比?活该!”

“……”

夏莺儿…李二公子…当街退婚…吐血…

这些关键词如同冰冷的针,刺入林默的耳中。他握着粗陶酒杯的手指微微收紧,指节有些发白。原主残留的记忆碎片和屈辱感再次翻涌上来,带着冰冷的刺痛。原来那个当众羞辱原主、导致其气绝身亡的未婚妻,叫夏莺儿。攀附上的高枝,是城南富商之子。

林默眼神冰冷,将杯中剩余的辛辣浊酒一饮而尽。喉咙里的灼烧感,压下了心头的冷意。很好,又多了一个“小目标”。

另一桌,几个穿着稍体面些、像是小商人模样的客人,话题则文雅些。

“……听说了吗?三日后,听雨轩要办‘春分诗会’了!”

“哦?那可是咱京城文坛盛事!听说江南才女柳如是小姐也受邀进京了,这次怕是会亲自主持!”

“柳大家?!那可是真正的才女!琴棋书画样样精通!她若主持,这诗会的规格可就高了去了!”

“是啊,届时必定是才子云集,佳人荟萃。可惜,我等粗鄙之人,怕是连门都进不去喽…”

“哈哈,能远远听听名士佳作,沾点文气也是好的!”

“……”

听雨轩?春分诗会?江南才女柳如是?

林默心中微动。诗会…这倒是个更“高级”的舞台。才子佳人,文人雅士,想必能产生的“情绪值”质量和数量,远非眼前这酒馆可比。只是,那门槛…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衫,嘴角勾起一丝自嘲的弧度。现在的他,恐怕连听雨轩的门槛都够不着。

他再次抬眼,目光落回中央那个小台上。

浓妆歌女的《十八摸》终于唱完了,在一阵更加不堪入耳的哄笑和调戏声中,扭着腰肢下了台,被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搂住腰肢,灌了一大口酒,引得周围又是一阵猥琐的哄笑。跑堂小二立刻上去,手脚麻利地收拾着台上的狼藉,显然很快就会有下一个人上去表演,或者重复类似的低俗节目。

林默看着那简陋的木台,看着台下那些在酒精和低俗娱乐刺激下兴奋癫狂的面孔,眼神渐渐变得锐利而明亮。

低俗?粗野?娱乐贫瘠?

这不正是最原始、也最饥渴的土壤吗?

前世,他能用歌声征服最顶级的音乐厅,让最挑剔的乐评人折服。

如今,在这个连《十八摸》都能引发狂欢的世界…

一个清晰无比的计划,如同黑暗中骤然亮起的灯塔,瞬间在他脑海中成型。

他轻轻放下粗陶酒杯,杯底与桌面碰撞,发出一声微不足道的轻响,却仿佛敲定了某种决心。

就让这方油腻嘈杂的陋台,成为他降临此世的第一块踏脚石!

让这群沉溺于原始娱乐的灵魂,听听什么才是真正的——天籁之音!

林默的嘴角,缓缓扬起一个属于歌王的、充满征服欲和绝对自信的弧度。

“就从这里开始。” 他无声低语,眼中燃烧着跃跃欲试的火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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